關於強辯 不想說的太多 但不免說得多 他們平安的回去了 可是是否有幸福的回去 不得而知 但我很確信他們會再來 不然也不是我所喜歡的那個強辯 聼了某人很鬱悶的話 也不小心被牽了過去 然後又很心平氣和地解決掉 多虧當時另一頭某肥的一句話  回想起來 看過駭過的自己 或是忘了這個C字團面臨的考驗 或是欣然接受現實 新人的路很辛酸 既然選擇了這條路 就好好走下去 而同在這條路上的我 單單因爲喜歡 不想他們孤單走下去 雖説多我一個少我一個無足輕重 可是我相信我是重要的 或者說 他們對於我來説 還算是一群重要的人 至於我們之間 即使很難跨越固有身份的界限 至多能做的都盡力 僅此而已 同時 不能要求別人怎麽樣 喜歡一樣東西 如果有紛爭閙得不愉快 那還叫喜歡著這樣東西嗎 喜歡就開心地喜歡著 不然就別喜歡吧 免得糟蹋了喜歡的東西 以此類推 喜歡一個樂團 可以有感情好的朋友 可是不要用小幫派搞分裂  難聽的話 請消音 難看的臉色 請忽略  說句俗話 愛可以讓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XD 一直以來 都說強辯需要真正屬於自己的歌迷 他們有 可幾乎都是性質轉換後產生的 雖然和某樂團脫不了干系 可無傷大雅 不妨礙真正去喜歡他們 這一點上 需要默契還有支持 這就足夠了 況且這群人表面耍白爛 其實禮貌謙遜聰明得不知到哪裡去了 陰影也好 蓋過自身的光環也罷 全看他們自己怎麽衝破 説來說去 還是這些說了無數遍 文字稍變 核心思想百年不變的東西 寫多了 我都覺得沒意思 要是沒聼《彩虹的另一端》給刺激和感動和眼眶稍微濕潤了一下 我也不會來浪費筆墨 天知道再這麽下去我今晚幾點才能睡覺 該死的黑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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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sy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